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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南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指南(对象+划分+招生时间+材料+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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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在学区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学校学区

家长可以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进入“招生信息”板块“学区图查询”进行查询。

三、报名、验核及录取

提醒: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即适龄儿童、少年,下同)父母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一)网上报名申请学位

小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5月31日9:00—6月7日18:00

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行公办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自主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非必选;如选报民办学校并被录取,则不能再参与所报公办学校积分排序录取)。

(二)验核

报名完成后家长不需要现场验核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完成初验(含补验证)。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由公安、住建、租赁、社保等部门联网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三)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依次录取。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再参与所报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指南。

调整:如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人分流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

7月26日15:00后,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册

7月28日—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7日15:00前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录取学校不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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