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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延迟就读政策一览

04-14     浏览量:178

深圳关于延迟读小学的政策

据深圳市教育局公开信息,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可申请延缓入学。

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01福田区

福田区教育局答复:

如就学孩子为非特殊儿童,延迟一年入学不影响。

根据您的情况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3)申请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一方计算积分,取累计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福田区教育局答复:

小孩未去小一就读(民办/公办),未建立学籍,第二年可按照当年的招生政策正常申请学位。

02罗湖区

罗湖区教育局答复:

家长您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可申请延缓入学。

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03龙华区

龙华区教育局答复:

新生入学需在申请学位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以上,8周岁以下。

未就读过小学一年级情况下可以正常参与报名。

04其他区

其他区暂未翻到有相关介绍,可直接参照深圳市的规定,或者进一步咨询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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