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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学位申请能直接用居住信息报名吗?

03-23     浏览量:68

宝安区学位申请能直接用居住信息报名吗?

可以,但凭居住信息申请学位要满足这些条件: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1、对登记时长要求:

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登记满1年以上,即须在前一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2023年入学的例外,因疫情影响,已延期至前一年的8月31日前)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对租赁合同要求:

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3、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

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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