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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福海和平世家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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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和平世家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福海街道桥和路6号。占地面积2404平方米,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户外场地900平方米。

幼儿园设备设施完善,教育功能齐全,凝聚了一支团结、创新、向上、稳定的优秀教职工队伍。秉承着“给孩子一个快乐且有意义的童年” 为办园理念,以 “友爱、陪伴,尊重、成长,快乐、关怀” 为办园宗旨,力图打造一所孩子高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新型公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00元/月。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755-27335133、0755-27329133。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范围

1.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的适龄儿童。

2.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招生程序

材料核验

2022年12月12日起,请家长到幼儿园领取报名表并及时交回幼儿园。

届时已交报名表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核验资料通知单和相关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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