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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石岩街道春天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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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春天幼儿园

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一、春天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春天幼儿园位于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龙老村351号,是由洋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惠性民办市一级幼儿园,2011年4月经宝安区教育局核准开办,统一社会信用代:52440306574781264B。现有11个班,2023年春季学期计划招生25人。

收费备案标准如下:

小班保教费1100元/月;

中大班保教费900元/月;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340/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5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名。

三、招生范围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0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5日—12月30日

咨询电话:0755--27602139

02报名方式

到春天幼儿园现场报名。

03核验资料

安排在12月28日—12月31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 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 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 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 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04录取方式

(1).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购房或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2).集中招生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向周边社区招收适龄幼儿,随时补招。

(3).2023年1月5日17:00前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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