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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08时起罗湖区调整莲塘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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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24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3日08时起,罗湖区调整莲塘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莲塘街道莲塘社区莲塘村4巷6号、8号、18号、19号、20号、20-1号、21号、21-1号;莲塘村3巷18号、19号、25-1号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莲塘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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